國際貿易中的買賣雙方經常會為交付貨物的品質與合同不符而產生貿易糾紛,多數貿易合同中規定以裝港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為交付貨物的品質。由于多數檢驗機構良莠不齊,在出具的證書上直接印就“檢驗結果以樣品為準,不承擔法律責任”。這就造成了因品質與合同不符買方多支付貨款,以及進口報關按高貨值繳納進口增值稅和關稅,甚至貨物到港后通關過程中海關開箱查驗才發現交付的貨物與合同不符而拒絕收貨,造成高額的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和碼頭費用。為避免以上情形的發生,我司與國際知名擔保公司合作,開展了保稅業務,貨物到港后先轉入保稅庫拆箱、申報貨物的品質檢驗,待檢驗結果出來后再按照實際的貨物品質支付剩余貨款而辦理提貨手續。同時我司在保稅區內也辦理保稅加工業務。